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185三

雲林縣四湖鄉新蔡厝段60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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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
保證金:
4.8
總坪數:
233.4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33.4 坪
總現值:
44 萬
拍後增值:
2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新蔡厝段 606地號,面積 2,314.6 m2,持分 1/3,24 萬
法院筆錄 (9)
2.
據地政人員指界,拍賣之土地部分長雜草木,部分坐落墳墓。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未併附拍賣之地上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優先承買權:
7.
拍賣之606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8.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9.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以各共有人權利比例計算。
10.
他項權利:無。六、其他事項:
11.
拍賣606地號土地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12.
拍賣之不動產,如有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工程受益費等,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新蔡厝段 606地號
2,314.6 m2 × (1/3) × 570 元 - 24 萬元
= 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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