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助溫101

苗栗縣苗栗市新福麗段27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
  • 23 點閱
  • 0 列管
  • 2024/6/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
保證金:
1
總坪數:
7.2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7.2 坪
總現值:
1.8 萬
拍後增值:
-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您還在每天上下架法拍案件嗎?
本區塊法拍專員功能讓你免維護即曝光最新法拍案件
誠摯邀請全台各縣市專業法拍業者加入
免費提供半年試用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苗栗市 新福麗段 272地號,面積 190 m2,持分 1/8,5 萬
法院筆錄 (8)
2.
民國113年5月13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有一間鐵皮屋、 空地、其上堆有雜物。
3.
上開土地上之鐵皮屋、雜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 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承買之權。 六、依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
9.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0.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 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1.
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不動產「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 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關事項。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苗栗市 新福麗段 272地號
190 m2 × (1/8) × 760 元 - 5 萬元
= -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3
1拍 部分點交
74.9 坪 / 1,102 萬
2024/7/3
特拍 不點交
7.2 坪 / 5.2 萬
2024/7/9
2拍 不點交
3.8 坪 / 24 萬
2024/7/11
特拍 點交
56.4 坪 / 162.5 萬
2024/7/25
1拍 不點交
25.1 坪 / 350 萬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苗栗市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