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拍賣之1195-3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所指之耕地,有農發條例之適用。六、土地上有作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若可點交,俟作物收成後點交之。
8.
拍賣1195-3地號土地未臨道路,且地勢陡峭。
9.
本件1195-3地號土地上有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 定人自理。
10.
債務人經通知未表意見,惟據債權人陳稱拍賣之不動產係由債務人自用, 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點交之, 請應買人注意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