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孔3162

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段1354-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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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8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0
保證金:
34
總坪數:
3,731.9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3,731.9 坪
總現值:
135.3 萬
拍後增值:
-3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no
no
法拍專員
經紀業:no
地 址:苗栗市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五峰鄉 大隘段 1354-1地號,面積 12,176 m2,持分 1/1,11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新竹縣 五峰鄉 大隘段 1486-1地號,面積 161 m2,持分 1/1,6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9)
2.
本院113年3月1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債權人導往現場,據地政人員 指界稱1486-1地號位於大隘社區茅圃活動中心對面之空地,其上有部分為 門牌號碼茅圃426-2號臨之鐵皮屋及簡易廁所占用;1354-1地號為雜木林且 未臨路;據在場人林小姐表示其係向426-2號臨之房屋所有人承租房屋經營 小吃店。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 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 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1486-1地號拍定後不點交,1354-1地號按現況點 交。
3.
以上地上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使用關係不明,trial行解 決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
4.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現況,法院不負責鑑界或複丈事 宜,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8.
本件標的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投標人應將具備原住民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 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匭,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六、1486-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 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 優先承買權。
10.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
11.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
12.
代轉或訴訟輔 導科(轉分機
13.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五峰鄉 大隘段 1354-1地號
12,176 m2 × (1/1) × 100 元 - 110 萬元
= 11.8萬元
2.
新竹縣 五峰鄉 大隘段 1486-1地號
161 m2 × (1/1) × 840 元 - 60 萬元
= -46.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6
2拍 不點交
6.8 坪 / 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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