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3橋金職卯167

高雄市永安區新港段79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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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
保證金:
8
總坪數:
13.4
坪單價:
3萬/坪
持分地坪:
13.4 坪
總現值:
8.9 萬
拍後增值:
-3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793地號,面積 362 m2,持分 1/12,10 萬
2.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819地號,面積 509.7 m2,持分 1/36,30 萬
法院筆錄 (10)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1月9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793地號係永新漁港安檢所前廣場空地一小部分,另819地號土地上有門牌新興路
3.
82號荒廢磚造平房。債權人代理人稱819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係共有人所有。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8.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10.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1.
本件793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1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793地號
362 m2 × (1/12) × 400 元 - 10 萬元
= -8.8萬元
2.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819地號
509.7 m2 × (1/36) × 5,400 元 - 30 萬元
= -2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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