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1226地號土地種植茭白筍,部分 道路。債權人則表示:土地由共有人使用,無分管,僅就債務人所有之土地持 分執行等語。甲標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7.
本件甲標所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 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六、甲標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trial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 人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