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210

雲林縣水林鄉燦林段575-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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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8
保證金:
2.2
總坪數:
14.2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14.2 坪
總現值:
16.5 萬
拍後增值:
5.7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水林鄉 燦林段 575-6地號,面積 207.5 m2,持分 1/14,3.4 萬
2.
雲林縣 水林鄉 燦林段 575-11地號,面積 127.6 m2,持分 1/14,2.1 萬
3.
雲林縣 水林鄉 燦林段 585-5地號,面積 323.2 m2,持分 1/14,5.3 萬
法院筆錄 (4)
2.
本標別拍賣之3宗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其中575─11地號土地為水泥空地;其中575─6地號土地上有第三人所有之建物數棟占用;其中585─5地號土地是否有第三人所有建物占用須經鑑界始得而知,惟因前開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均不點交。
6.
本標別拍賣之3宗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法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7.
本標別拍賣之3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僅得就自己得行使優先承購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以其中一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身分即主張就全部不動產均有優先承買權,又部分不動產經優先承買後,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法院審核。若有優先購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議事項,請應買人注意。
8.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件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水林鄉 燦林段 575-6地號
207.5 m2 × (1/14) × 3,500 元 - 3.4 萬元
= 1.8萬元
2.
雲林縣 水林鄉 燦林段 575-11地號
127.6 m2 × (1/14) × 3,500 元 - 2.1 萬元
= 1.1萬元
3.
雲林縣 水林鄉 燦林段 585-5地號
323.2 m2 × (1/14) × 3,500 元 - 5.3 萬元
= 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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