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82地號土地混合使用,566地號土地為空地、雜草,582地號土地上部分為空地、部分雜樹、部分建物數棟─磚造樓房(門牌林圍
6.
部分佔用。建物所有權及占用權源不明,且建物非拍賣範圍,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拍定後566地號依現況點交,582地號土地不點交。
11.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法院及本公司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六、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2.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法院,俾利後續處理)。
1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