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一樓鐵捲門損壞,二樓陽台無落地窗,外觀斑駁trial工,屋內壁癌嚴 重,似已久無人居。
5.
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 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6.
本件拍賣之建物據債權人陳稱:占有使用現況不明,經通知債務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又依 鑑價報告記載應無人居住使用,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 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六、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為109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且於拍定後無法逕 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 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