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大部分為雜樹林地,另有門 牌號碼為「新竹縣芎林鄉文山路456號」之房屋後方增建越界占用,惟實際占用 位置及面積因未經測量無法確定。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地勢為陡坡 且無臨路,其上為竹林雜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 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前述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 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