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債權人陳稱係債務人自行使用,拍定後點交;惟拍定後若有權利人依法主張 權利,並經調查確認係權利人於查封前合法占有,仍不點交(司法院94年第4期 民事業務研究會-強制執行專題第19則、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法律座 談會民事執行類提案第4號結論意旨參照),請應買人注意。
6.
土地使用分區係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請注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相關規定之限制。
7.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 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