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儉2223

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段99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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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7/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8/8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4
保證金:
44.8
總坪數:
517.9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517.9 坪
總現值:
143.8 萬
拍後增值:
-8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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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造橋鄉 龍昇段 998地號,面積 8,138.4 m2,持分 4168/32548,170 萬
2.
苗栗縣 造橋鄉 龍昇段 1015地號,面積 32,149 m2,持分 15/720,54 萬
法院筆錄 (6)
2.
本院於113年3月13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
3.
1015地號為雜木林,無路可達,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4.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5.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9.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10.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 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 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 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 定之證明文件。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造橋鄉 龍昇段 998地號
8,138.4 m2 × (4168/32548) × 840 元 - 170 萬元
= -82.5萬元
2.
苗栗縣 造橋鄉 龍昇段 1015地號
32,149 m2 × (15/720) × 840 元 - 54 萬元
= 2.3萬元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造橋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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