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646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前往土地之道路坍方無法以車輛到 達,以航照圖遠看為種植檳榔樹。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使用,無 出租、無出借。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 查明。
4.
646地號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拍定後點交之。但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646地號土地上所種植檳榔樹之收取權人。若收取權人為trial之第三人,俟檳榔樹收成後始點交。投標人不得以檳榔樹種 類、數量之增減或滅失等情事請求增減價金,種植檳榔樹之法律關係亦由 當事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