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51-5地號相連,現況部分與鄰地混合使 用種植作物,部分空地。
3.
404地號相連,與道路毗鄰,是否作道路使用需 鑑界;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 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8.
、拍賣之土地351地號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 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 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