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本標拍賣土地均位於山區、無通行道路,據國土測繪資料顯示現均係雜草林 木地。2.本標均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均 不點交。
4.
1.本標拍賣土地需經由他人土地(即墾丁牧場之私設道路)始得到達,據國土 測繪資料顯示現係雜草林木地。2.本標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不點 交。
8.
本標土地使用分區:第三種一般管制區畜產試驗用地。
9.
本標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 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六、本標拍賣土地登記謄本之標示部記載「依地籍圖計算之面積與登記面積不 符,尚在處理中,實際面積以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人不得以土地複 丈結果之面積與本件拍賣財產附表登記之面積不符為由請求撤銷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