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223

高雄市鳳山區埤頂段1175-10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6
  • 93 點閱
  • 0 列管
  • 2025/11/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
保證金:
7.2
總坪數:
3.6
坪單價:
10萬/坪
持分地坪:
3.6 坪
總現值:
66.6 萬
拍後增值:
3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175-10地號,面積 60 m2,持分 1/6,30.8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2.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175-13地號,面積 57 m2,持分 1/30,5.2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9/3,總底價 70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19.4萬/坪,流標
2拍,2025/9/24,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1.2萬,坪單價 15.6萬/坪,流標
3拍,2025/10/22,總底價 44.8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12.4萬/坪,流標
應買,2025/10/27~2026/1/26,總底價 44.8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12.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於民國114年3月26日現場執行時,編號1土地上有一鐵皮屋(埤頂街137號旁)佔用,據債權人查報其使用人已跟地主承租20年,無簽租約,每月租金5000元;編號2為埤頂街149巷之道路用地。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2.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3.
本件編號1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有優先承購權。並應提出相關證明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主張。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4.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175-10地號
60 m2 × (1/6) × 56,000 元 - 30.8 萬元
= 25.2萬元
2.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175-13地號
57 m2 × (1/30) × 56,000 元 - 5.2 萬元
= 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7
1拍 不點交
41.2 坪 / 930 萬
2025/12/10
1拍 不點交
20.9 坪 / 180 萬
2025/11/20
1拍 點交
149.6 坪 / 1,290 萬
2025/12/18
2拍 不點交
1.5 坪 / 27.2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2.3 坪 / 54.4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94.8 坪 / 1,496 萬
2025/11/19
3拍 不點交
3.5 坪 / 58.2 萬
2025/11/19
2拍 點交
29.9 坪 / 1,016 萬
2025/11/26
特拍 不點交
78.1 坪 / 870.4 萬
2025/11/19
特拍 不點交
15 坪 / 192 萬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鳳山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