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才20619三

高雄市大社區圳觀段47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44
  • 73 點閱
  • 0 列管
  • 2025/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4
保證金:
88.8
總坪數:
83.3
坪單價:
5.3萬/坪
持分地坪:
83.3 坪
總現值:
187.2 萬
拍後增值:
-25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社區 圳觀段 475地號,面積 3,304.1 m2,持分 1/12,444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8,總底價 555萬,保證金 111萬,坪單價 6.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如備註欄所示。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5月12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475地號上有雜樹林。又據鑑價報告所 載,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 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 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不動產依標別分別拍賣,依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其中一標別或數 標別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全部債權額、稅捐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標別 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如於開標時到場者於拍 定前得聲明指定拍定順序。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社區 圳觀段 475地號
3,304.1 m2 × (1/12) × 6,800 元 - 444 萬元
= -25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8
2拍 不點交
37.3 坪 / 848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2.7 坪 / 28.8 萬
2025/11/19
2拍 點交
112.5 坪 / 1,352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3.2 坪 / 48 萬
2025/11/19
2拍 點交
12.6 坪 / 304 萬
2025/11/24 ~ 2026/2/23
應買 不點交
6.4 坪 / 22.4 萬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大社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