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天18638

苗栗縣通霄鎮北勢窩段971-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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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0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8
保證金:
33.6
總坪數:
354.5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354.5 坪
總現值:
52.7 萬
拍後增值:
-11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971-1地號,面積 10,547 m2,持分 1/9,16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23,總底價 210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民國114年7月30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現有三合院、平 房、雜木林。
2.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現況主要為雜竹樹林、部分坐落三合院建物、 部分空地、部分種植作物、部分巷道使用。
3.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 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6.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依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 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又前開規定之承租人,有優 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7.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8.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 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971-1地號
10,547 m2 × (1/9) × 450 元 - 168 萬元
= -11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4
2拍 不點交
42 坪 / 6.4 萬
2025/11/18
3拍 點交
5,871.2 坪 / 3,840 萬
2025/12/9
特拍 部分點交
1,549.1 坪 / 1,071.4 萬
2025/12/9
特拍 部分點交
1,869.4 坪 / 1,238.5 萬
2025/12/9
特拍 不點交
237.6 坪 / 8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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