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儉20561甲

新北市金山區聖德段71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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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9
保證金:
17.8
總坪數:
0
坪單價:
7,061.2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總現值:
0 萬
拍後增值:
-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金山區 聖德段 715地號,面積 1 m2,持分 1/24,89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21,總底價 104.7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本院於民國114年7月24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至現場履勘。據到場之地政 人員指界略稱:「系爭715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金山區法鼓路99號房屋西南方約120公尺 處,部分為道路,部分為農作。」等語。
3.
依據民國114年7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保 護區。交易情形稀少,地區未來潛力稍差,大眾運輸條件稍差」等語。
4.
本件甲標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土地共 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 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有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 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 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5.
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六)本件執行標的按甲標、乙標、丙標、丁標、戊標、己標、庚標、辛標、壬標順序依序開標,倘 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敷清償全部之執行費用、土地稅、土地增值稅、相關稅費及本件(含併案、參 分)債權額全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本院亦將職權撤銷拍定,返還原繳價金予拍 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於應買前詳加注意。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金山區 聖德段 715地號
1 m2 × (1/24) × 2,400 元 - 89 萬元
= -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
1拍 不點交
11.1 坪 / 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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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56.9 坪 / 245 萬
2025/12/9
1拍 不點交
164.5 坪 / 265 萬
2025/11/18
2拍 不點交
0.3 坪 / 25.7 萬
2025/11/18
2拍 不點交
25.7 坪 / 21.9 萬
2025/11/18
2拍 不點交
25.5 坪 / 20.4 萬
2025/11/18
2拍 不點交
14.5 坪 / 12.8 萬
2025/11/18
2拍 不點交
9.5 坪 / 8.7 萬
2025/11/18
2拍 不點交
9.5 坪 / 8.1 萬
2025/11/18
2拍 不點交
9.4 坪 / 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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