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心60365

高雄市小港區坪南段9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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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0.4
保證金:
18.1
總坪數:
40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40 坪
總現值:
70.1 萬
拍後增值:
-2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陳賢政
陳賢政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賢政
地 址: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6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小港區 坪南段 91地號,面積 1,357.1 m2,持分 975/10000,90.4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22,總底價 113萬,保證金 22.6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院於98年2月2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91地號上有一間廟,債權人稱為 共有人所有;本院於114年5月27日執行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91地號上有2棟建 物及樹林,門牌號碼高松路1之10號(宮廟太子殿)、高松路1之9號(廢棄空 屋);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 六、本件僅就土地部分查封拍賣,其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6.
本件土地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 項規定者,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得檢具相關權利證明文件於拍定後主 張優先承買權。如有爭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7.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 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 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小港區 坪南段 91地號
1,357.1 m2 × (975/10000) × 5,300 元 - 90.4 萬元
= -2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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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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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坪 / 1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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