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199

臺南市南區喜東段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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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5.5
保證金:
89.1
總坪數:
21.8
坪單價:
20.5萬/坪
持分地坪:
21.8 坪
總現值:
356.4 萬
拍後增值:
-8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許先生
許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創光電
地 址:744台南市新市區環西路二段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喜東段 5地號,面積 72 m2,持分 1/1,445.5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0/15,總底價 550萬,保證金 110萬,坪單價 25.3萬/坪,流標
2拍,2025/11/5,總底價 495萬,保證金 99萬,坪單價 22.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優先承買權)
2.
民國114年2月4日現場執行時,編號1土地部分是空地,部分搭設鐵皮遮雨棚,據益成汽車保養廠員工在場稱,係向他人承租修車使用。
3.
債權人陳報,編號1土地目前出租予第三人薛00,做為維修汽車使用,其上搭建鐵厝與遮陽棚。
4.
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現況為空地使用。
5.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地上建物及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地上建物及地上物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6.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應提出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供本院審查)。惟上開優先承買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7.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六、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喜東段 5地號
72 m2 × (1/1) × 49,500 元 - 445.5 萬元
= -89.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1
1拍 部分點交
56.9 坪 / 535 萬
2025/12/16
1拍 不點交
3.9 坪 / 59 萬
2025/11/11
2拍 不點交
19.7 坪 / 74.6 萬
2025/11/19
1拍 不點交
102 坪 / 4,297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13.2 坪 / 46.4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17.7 坪 / 120 萬
2025/11/26
3拍 部分點交
36.2 坪 / 1,175.3 萬
2025/11/19
3拍 不點交
23.2 坪 / 35.2 萬
2025/11/25
3拍 不點交
64.8 坪 / 947.7 萬
2025/11/19
3拍 不點交
139.5 坪 / 2,44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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