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563乙

臺南市東山區東正段31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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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4
保證金:
60.8
總坪數:
79.5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79.5 坪
總現值:
218.8 萬
拍後增值:
-8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市場
許先生
許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創光電
地 址:744台南市新市區環西路二段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東山區 東正段 317地號,面積 609.2 m2,持分 1/8,76 萬
(市場 )
2.
臺南市 東山區 東正段 569地號,面積 472.4 m2,持分 1/8,72 萬
(住宅區 )
3.
臺南市 東山區 東正段 574地號,面積 766 m2,持分 1/6,156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0/22,總底價 380萬,保證金 76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2拍,2025/11/12,總底價 304萬,保證金 60.8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上有門牌東勢124號建物,部分為空地、雜樹、果樹,編號2土地上有門牌東勢121號建物,部分為空地、雜樹,進出須透過既成巷道,編號3土地上有門牌東勢125號建物,部分為空地、雜樹,進出須透過既成巷道。另依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上有未登記建物坐落,部分為雜樹及零星果樹,編號
2.
3土地為裡地,其上有未登記建物坐落,部分為雜樹林,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不動產共分甲、乙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公司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六、系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除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6.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東山區 東正段 317地號
609.2 m2 × (1/8) × 10,100 元 - 76 萬元
= 0.9萬元
2.
臺南市 東山區 東正段 569地號
472.4 m2 × (1/8) × 7,600 元 - 72 萬元
= -27.1萬元
3.
臺南市 東山區 東正段 574地號
766 m2 × (1/6) × 7,600 元 - 156 萬元
= -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0
1拍 不點交
274.3 坪 / 380 萬
2025/11/26
1拍 不點交
22.4 坪 / 101 萬
2025/12/2
1拍 不點交
39.6 坪 / 196 萬
2025/11/26
2拍 不點交
110.5 坪 / 46.4 萬
2025/11/18
3拍 不點交
34.9 坪 / 76.8 萬
2025/12/2
特拍 不點交
9.4 坪 / 18.5 萬
2025/12/2
特拍 不點交
6.4 坪 / 11.3 萬
2025/12/2
特拍 不點交
5.6 坪 / 9.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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