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36─3地號土地為殯葬用地,其上布滿墳墓,供公眾使用。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上開地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拾萬壹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5.
無他項權利。六、本件拍賣分為2標拍賣,其中1標或數標賣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