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558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現為空屋狀態,無人居住使用,故拍定後點交,停車位位於地下2 層,編號為92號,現已出租他人使用,並未簽定書面租約,每月租金為8000元,故停車位部分 拍定後不點交,由拍定人自行解決。
3.
2545建號建物均為公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因公設部分應與專 有部分一併為移轉登記,故建號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 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 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