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德27102

屏東縣萬巒鄉東山路123之6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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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47
保證金:
9.4
總坪數:
4.6
坪單價:
10.2萬/坪
持分地坪:
5.9 坪
公告建坪:
4.6 坪
總現值:
5.3 萬
拍後增值:
-29.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4.6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萬巒鄉 萬金段 1012地號,面積 330.4 m2,持分 5/360,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屏東縣 萬巒鄉 萬金段 1013地號,面積 134.1 m2,持分 1/9,3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萬巒鄉東山路123之6號,建號 521,持分 1/9,12 萬
一層:64.94二層:71.54合計:136.48 (加強磚造)
法院筆錄 (5)
2.
1.本件拍賣之1012地號土地現係道路。1013地號土地上有本件拍賣建物座落。 2.本件均僅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7.
本件拍賣建物,其增建部分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 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六、本件均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惟本件拍賣之1012地號土地現況係道路,因無簡化 共有關係之必要,故1012地號土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1012地號土地之共有人對優先承 買權存否爭執,應另循實體訴訟程序解決。故本件拍賣,有優先承買權者,其優先承買之次序 如下:
8.
521建號建物之共有人;
9.
1013地號土地之共有人。若其中之優先承買權人到 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承買權人無優先承買權。若主張優先承買須就全部標的(即1 012地號及1013地號土地與521建號建物)一同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 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 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萬巒鄉 萬金段 1012地號
330.4 m2 × (5/360) × 2,700 元 - 5 萬元
= -3.8萬元
2.
屏東縣 萬巒鄉 萬金段 1013地號
134.1 m2 × (1/9) × 2,700 元 - 30 萬元
= -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26
1拍 不點交
61.1 坪 / 162 萬
2025/11/18
特拍 不點交
56.4 坪 / 174.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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