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23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 稱:432地號土地位於往萬里國中方向編號『500214』電線桿東南方約682公尺 處,其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等語。 本件僅拍賣土地1筆。系封土地上倘有定著物、農林作物,均非本件拍賣標的; 又該等定著物、農林作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 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依據民國113年7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本案位於萬里區東側,公共設施缺 乏。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使用現況:雜草雜木 林。未臨路。市場及學校接近性:差。大眾運輸條件:無。」等語。 本件拍賣之215-2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有關容許使用項目、許可 使用細目、申請程序及其他禁止使用、限制使用之規定(公告),請自行參照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並 自行查明,提請應買人注意。 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即拍定後如拍定人聲請點交,本院係發函予拍定人告知逕 予點交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