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114年6月19日、8月18日查封測量時,地政人員在場稱,拍賣標的124之6號與124之5號二建 物整層相通並無增建,債務人在場表示標的自己在使用,但未說明標的特殊情事,經檢視屋內 堆滿雜物家具,滿布灰塵。依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為屋齡約49年之鋼筋混凝土造6樓建物之第 5層,作公寓使用,標的門牌為中東街,惟須經由民族二路88巷進出,附近有文化中心、圖書 館、銀行、市場等,生活便利,未來發展潛力佳,以上資訊供投標人參考。
7.
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 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