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雨308

雲林縣東勢鄉四美段1711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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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9.1
保證金:
51.9
總坪數:
809.7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809.7 坪
總現值:
190 萬
拍後增值:
-6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東勢鄉 四美段 1711地號,面積 2,676.7 m2,持分 1/1,259.1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據地政人員稱1711地號土地與1712地號土地混合使用,目視所及為雜草林木叢生,無法判定其上是否有墳墓座落,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茲因債務人未向法院查報拍賣土地有出租、出借等情形,故若拍定後無他人主張正當占用權源,且無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則拍定後得依現況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7.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六、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
8.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9.
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10.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11.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2.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法院,俾利後續處理)。
1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東勢鄉 四美段 1711地號
2,676.7 m2 × (1/1) × 710 元 - 259.1 萬元
= -69.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3
1拍 不點交
206.6 坪 / 102.9 萬
2025/12/10
1拍 部分點交
49.2 坪 / 39.4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22.7 坪 / 11.2 萬
2025/11/20
2拍 點交
326.4 坪 / 1,204.7 萬
2025/12/10
1拍 不點交
661.9 坪 / 238.3 萬
2025/11/19
3拍 不點交
21.6 坪 / 11.2 萬
2025/11/19
3拍 不點交
76.8 坪 / 22.2 萬
2025/11/19
3拍 不點交
57.6 坪 / 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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