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3桃金職二230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31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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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64
保證金:
93
總坪數:
71.4
坪單價:
6.5萬/坪
持分地坪:
71.4 坪
總現值:
106.2 萬
拍後增值:
-357.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頭洲段 315地號,面積 9,586.7 m2,持分 20804/845406,464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9)
2.
據查封筆錄所載,315地號土地目前為池塘及其周圍空地,長滿雜草,並有堆置貨櫃。
3.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設定他項權利使用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8.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六、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31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都市計畫(民國94年11月04日)農業區,供投標人參考。(惟都市計畫案及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投標前宜自行查詢)。
9.
本件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1.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公司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法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12.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頭洲段 315地號
9,586.7 m2 × (20804/845406) × 4,500 元 - 464 萬元
= -35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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