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9月17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三灣鄉永 和山段214-4地號土地為雜木林,無路可達;216-4地號土地為雜木林,其上有 無屋頂之廢棄瓦房。
3.
114年9月30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土地由已歇業之永和開放農場 後方山路進去,214-4地號土地無路可達,皆為雜木林;216-4地號土地據地政 人員表示有兩間窯房,但已無屋頂,其餘部分為雜木林。查封土地占用權源不 明。
4.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分管約定均 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