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人8322丙

苗栗縣西湖鄉三湖段89-1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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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8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5
保證金:
71
總坪數:
427.2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427.2 坪
總現值:
211.8 萬
拍後增值:
-14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89-12地號,面積 995 m2,持分 1/1,25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91地號,面積 262 m2,持分 1/1,7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172地號,面積 621 m2,持分 1/4,3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本院於114年6月2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89-12地號現況為田地、部分為廢棄磚造房;91地號現況為田地、部分道路;172地號現況為雜草 地、部分為河床,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3.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4.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5.
89-
6.
91地號,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172地號係拍賣標的物之 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9.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10.
分甲、乙、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 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 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六、優先承買權:172地號,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 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11.
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89-12地號
995 m2 × (1/1) × 1,500 元 - 255 萬元
= -105.8萬元
2.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91地號
262 m2 × (1/1) × 1,500 元 - 70 萬元
= -30.7萬元
3.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段 172地號
621 m2 × (1/4) × 1,500 元 - 30 萬元
= -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8
1拍 部分點交
130.9 坪 / 1,580 萬
2025/12/4
2拍 不點交
42 坪 / 6.4 萬
2025/11/20
2拍 不點交
354.5 坪 / 1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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