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8月4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其上有門牌「新社區中興街73號」二層樓房屋及一棟一層樓無門牌房屋,並有一顆大石其上有火龍果 樹。
3.
依鑑價報告所示,本件土地上有透天厝、磚造平房等建物。
4.
114年8月8日債權人陳報,本件土地上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電力用戶為物上保證人陳義雄。
5.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6.
本件拍賣之土地及土地上之房屋同屬物上保證人所有,惟僅拍賣土地之部分,依民法第425條之1規定,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請 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