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助己1967一

彰化縣竹塘鄉竹林段78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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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0.3
總坪數:
2.7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總現值:
0.9 萬
拍後增值:
-0.7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竹塘鄉 竹林段 784地號,面積 878 m2,持分 1/100,1.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2/16,總底價 2萬,保證金 0.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部分有建物坐落,部分樹林,債務人未陳報共有人間有 分管約定,故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3.
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 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共 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需提出租約、現耕 證明等證據。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 成,共有人依比例應買,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 有人或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所有人,即 無優先承買權。
4.
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 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賣標的於拍定前另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則拍賣程序不符民法第759 條規定,本院將依法撤銷拍定,重為拍賣。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竹塘鄉 竹林段 784地號
878 m2 × (1/100) × 1,000 元 - 1.6 萬元
= -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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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20.5 坪 / 10.4 萬
2026/1/13
2拍 不點交
2 坪 / 1.1 萬
2026/1/13
2拍 不點交
12.5 坪 / 28 萬
2026/1/13
2拍 不點交
12.7 坪 / 2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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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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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06.8 坪 / 21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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