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49地號土地位於自門牌號碼新北市新店區永業路25號前之變電箱起至
3.
17號前北側之水溝道;78地號土地位於永業路33巷1號南側之巷道;91地號土地位於永業路33巷旁(35號東側)之巷道;97地號土地位於永業路49巷1號旁之巷道,部分位於永業路
5.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