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荒68394

屏東縣屏東市新生段7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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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0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6
保證金:
1.4
總坪數:
2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2 坪
總現值:
3.9 萬
拍後增值:
-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屏東市 新生段 70地號,面積 110 m2,持分 1/42,1.9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屏東縣 屏東市 新歸來段 712地號,面積 329.4 m2,持分 1/84,4.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9,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12.5萬/坪,流標
2拍,2025/12/30,總底價 8.1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712地號其上有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頂宅街365號),另70地號其上有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頂宅街226-1號)。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70地號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另712地號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 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 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拍賣土地70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 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 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 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 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六、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 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 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 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 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 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
7.
712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 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屏東市 新生段 70地號
110 m2 × (1/42) × 3,400 元 - 1.9 萬元
= -1萬元
2.
屏東縣 屏東市 新歸來段 712地號
329.4 m2 × (1/84) × 7,600 元 - 4.7 萬元
= -1.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1
1拍 不點交
264.2 坪 / 344 萬
2026/1/14
3拍 點交
32.5 坪 / 425.6 萬
2026/1/20
3拍 不點交
160 坪 / 329.1 萬
2026/1/13
特拍 點交
23.2 坪 / 150.3 萬
2026/1/6
2拍 不點交
6.7 坪 / 25.6 萬
2026/1/14
特拍 不點交
23.5 坪 / 580.7 萬
2026/1/7
7拍 不點交
50.4 坪 / 7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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