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8月7日查封時,債務人邱南成在場表示房屋由其自行居住使用,其姪子暑假會回來居住,另表示頂樓會漏水、有壁癌;又據債權人於114年8月15日具狀陳報,查封標的現由債務人邱南成、邱淑芬居住,房屋二樓轉角處牆面有部分壁癌;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本件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