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6月17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表示房屋每月管理費新台幣4,594元,無積欠管理費,配有地下四樓編號
2.
92號二個汽車停車位;另據前次執行案件(113司執62267號)查封筆錄所載,債務人表示房屋無漏水,下雨天會滲水,經目視房屋有多處壁癌,疑似有漏水,天花板有多處水痕;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