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3.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967地號土地上有一廢棄平房、一小型磚造 儲藏室,小部分種植香蕉、芒果,餘為雜木空地;972地號土地為雜木。據債權 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共有人使用。
4.
土地之地上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應就本件所 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均一併承買;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