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恒73797

高雄市橋頭區橋南段565-1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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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9 ~ 2024/09/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7
保證金:
4.8
總坪數:
1.5
坪單價:
16.3萬/坪
持分地坪:
1.5 坪
總現值:
17.1 萬
拍後增值:
-6.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橋南段 565-14地號,面積 24 m2,持分 1/5,23.7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4/10,總底價 37萬,保證金 7.4萬,坪單價 25.5萬/坪,流標
2拍,2024/5/8,總底價 29.6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20.4萬/坪,流標
3拍,2024/6/12,總底價 23.7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16.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現有門牌號碼為橋南路 149號之部分建物座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 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 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 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 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 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 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 主張優先承買。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如有多數人表示願買受者,以最先向本院表示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別先後者,以抽籤定其得買受人。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橋南段 565-14地號
24 m2 × (1/5) × 35,600 元 - 23.7 萬元
= -6.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9
3拍 不點交
2.1 坪 / 24.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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