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2亥62739

屏東縣屏東市華盛街27號七樓之三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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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7/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9 ~ 2024/10/08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147.3
保證金:
29.5
總坪數:
8.6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3.4 坪
公告建坪:
8.6 坪
總現值:
30.2 萬
拍後增值:
3.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7.8 坪
附建坪:
0.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4層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林內段 1424地號,面積 56,307 m2,持分 81/400000,26.3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屏東縣屏東市華盛街27號七樓之三,建號 1660,持分 1/4,121 萬
七層:102.59合計:102.59 陽台11.69 (14層鋼筋混凝土造集合住宅)
拍賣紀錄 (3)
1拍,2024/5/7,總底價 230萬,保證金 46萬,坪單價 26.6萬/坪,流標
2拍,2024/6/4,總底價 184萬,保證金 36.8萬,坪單價 14.2萬/坪,流標
3拍,2024/7/2,總底價 147.3萬,保證金 29.5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本件拍賣之1660建號建築物現出租予第 三人劉裕宸居住使用,依據第三人劉裕宸陳報之租賃契約所示,雙方自105年1月起未再約定 明確之租賃期間,為不定期限租賃,每月租金8,000元。
2.
本件拍賣之1660建號建築物每月應繳納之管理費1,200元,目前並無積欠管理費。
3.
本件拍賣之1660建號建築物據現況調查結果,有停車位編號438使用權,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 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5.
本件拍賣標的如日後有積欠管理費及水電費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與管理委員會洽詢處理欠 費事宜,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六、本件拍賣之1660建物含共有部分即林內段2318建號(82,385.1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81/100000,主要用途係防空避難室、停車空間、活動中心、管理中心、警衛室、門廳、通 廊),前開共有部分含停車位編號438使用權,惟因拍定後不點交,故是否確有停車位使用 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6.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第一種住宅區(變更屏東都市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
7.
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建物及土地之共有人對共有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若主張優先承買權須就全部標的(土地及建物)一同合併承買。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不 同,若均主張優先承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 法精神,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意。如 其中之優先承買權人到場應買,其餘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承買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 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如應有部分為公同共有 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始得為之。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林內段 1424地號
56,307 m2 × (81/400000) × 26,500 元 - 26.3 萬元
= 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9 ~ 2024/10/8
應買 不點交
4.5 坪 / 44.8 萬
2024/7/9 ~ 2024/10/8
應買 不點交
92.9 坪 / 1,216 萬
2024/7/9
1拍 不點交
160 坪 / 585.8 萬
2024/7/9
1拍 不點交
6.4 坪 / 45.2 萬
2024/7/9
1拍 不點交
63 坪 / 800 萬
2024/7/10
2拍 不點交
0.7 坪 / 12.8 萬
2024/7/17
特拍 不點交
0.9 坪 / 7.1 萬
2024/7/17
特拍 不點交
14.5 坪 / 33.2 萬
2024/7/17
特拍 點交
5.4 坪 / 12.6 萬
2024/7/17
特拍 不點交
14.2 坪 / 32.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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