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3雄金職未88

高雄市鹽埕區大為街1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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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4/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205.5
保證金:
41.1
總坪數:
16.4
坪單價:
12.5萬/坪
持分地坪:
1.2 坪
公告建坪:
16.4 坪
總現值:
26 萬
拍後增值:
-4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主建坪:
14.1 坪
公設坪:
2.3 坪
公設比:
13.8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2層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鹽埕區 府北段五小段 147地號,面積 227 m2,持分 177/10000,70.4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鹽埕區大為街1號,建號 677,持分 1/2,128 萬
1樓層:30.75 2樓層:51.55 騎樓:11.07 合計:93.37 (12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之第一、二層)
2.
高雄市鹽埕區同上建物之共有部分,建號 701,持分 354/10000,7.1 萬
共同使用部分:212.5 合計:212.5
拍賣紀錄 (3)
1拍,2024/4/24,總底價 321萬,保證金 64.2萬,坪單價 19.6萬/坪,流標
1拍,2024/5/29,總底價 321萬,保證金 64.2萬,坪單價 19.6萬/坪,流標
2拍,2024/6/19,總底價 256.8萬,保證金 51.4萬,坪單價 15.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民國113年1月23日查封暨測量筆錄記載,債權人代理人稱標的無人居住,屋內有老舊傢俱及家電,有水電;抵押權人陳○耀於113年4月12日陳報執行標的現由其占有使用中,並提出112年11月30日協議書為證。投標或應買人應自行再確認拍賣標的狀況。如有發現與公告使用情形不符,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標的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單獨占有部分,故拍定或應買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其他標的一併購買,又於優先購買權人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或應買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如有爭議,且經提起確認優先購買權訴訟,將待最後確定判決為準。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因拍賣條件、標的變更或有不當,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4.
投標或應買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差額價金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或撤拍。
5.
如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有三七五租約、農地重劃區耕地、污染控制場等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應查明向本院陳報。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標的物投標或應買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或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或應買後主張。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鹽埕區 府北段五小段 147地號
227 m2 × (177/10000) × 64,800 元 - 70.4 萬元
= -44.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0
2拍 點交
25.1 坪 / 568 萬
2024/7/10
2拍 不點交
13.8 坪 / 152 萬
2024/7/10
特拍 不點交
6.9 坪 / 60 萬
2024/7/11
1拍 點交
11 坪 / 360 萬
2024/7/17
特拍 點交
42 坪 / 708 萬
2024/7/17
2拍 不點交
0.3 坪 / 9.6 萬
2024/7/17
1拍 不點交
61.5 坪 / 4,3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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