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丑3586三

雲林縣口湖鄉金湖段102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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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25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2
保證金:
6.7
總坪數:
29.2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29.2 坪
總現值:
33.8 萬
拍後增值:
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口湖鄉 金湖段 1020地號,面積 378.4 m2,持分 1/4,19.2 萬
2.
雲林縣 口湖鄉 金湖段 1021地號,面積 8 m2,持分 1/4,14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5/30,總底價 51.5萬,保證金 10.3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4/6/27,總底價 41.3萬,保證金 8.3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
2.
1021地號土地為平房、樹林、空地。另拍賣土地 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土地上之 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有使用情形均未據債權人債務人陳報,權屬不 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他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他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 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其餘部分。
4.
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之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 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六、無他項權利。
5.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口湖鄉 金湖段 1020地號
378.4 m2 × (1/4) × 3,500 元 - 19.2 萬元
= 13.9萬元
2.
雲林縣 口湖鄉 金湖段 1021地號
8 m2 × (1/4) × 3,500 元 - 14 萬元
= -1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4
特拍 不點交
768.1 坪 / 97.6 萬
2024/7/10
2拍 不點交
261.7 坪 / 42.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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