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3南金職亥165甲

臺南市白河區長安段120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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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 ~ 2024/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2
保證金:
4.3
總坪數:
7.9
坪單價:
2.7萬/坪
持分地坪:
7.9 坪
總現值:
29.3 萬
拍後增值:
8.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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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白河區 長安段 1206地號,面積 115 m2,持分 1/64,2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白河區 長安段 1207地號,面積 1,558 m2,持分 1/64,19.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5/15,總底價 33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2拍,2024/6/5,總底價 26.4萬,保證金 5.3萬,坪單價 3.3萬/坪,流標
3拍,2024/6/26,總底價 21.2萬,保證金 4.3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假扣押查封時,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本案指界時,編號1土地部分為道路,部份上有建物坐落,編號2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坐落。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土地上部分有數棟建物坐落,部分為零星樹木。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門牌號碼為「白河區客庄內125號、126號」。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地上物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壹萬貳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本件不動產共分甲、乙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六、本件土地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並優先於土地共有人,惟建物所有權人需提出相關資料到院證明其符合該優購之資格。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6.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9.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白河區 長安段 1206地號
115 m2 × (1/64) × 11,200 元 - 2 萬元
= 0萬元
2.
臺南市 白河區 長安段 1207地號
1,558 m2 × (1/64) × 11,200 元 - 19.2 萬元
= 8.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2
2拍 不點交
8.6 坪 / 122.4 萬
2024/7/23
1拍 不點交
75.6 坪 / 450 萬
2024/7/30
2拍 不點交
47.2 坪 / 192 萬
2024/7/30
2拍 部分點交
62.6 坪 / 6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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