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3橋金職申119

高雄市大樹區龍目段97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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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7/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 ~ 2024/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7.6
保證金:
11.6
總坪數:
21.3
坪單價:
2.7萬/坪
持分地坪:
21.3 坪
總現值:
38.8 萬
拍後增值:
-1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龍目段 970地號,面積 1,902.6 m2,持分 1/27,57.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5/15,總底價 90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2拍,2024/6/5,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3拍,2024/6/26,總底價 57.6萬,保證金 11.6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如備註欄所示。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伍拾柒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標。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0年11月17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多棟房屋,門牌號碼龍目路
6.
40號等。嗣於民國113年3月29日履勘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土地上坐落有門牌號碼高雄市大樹區龍目路
7.
42及43號等數十筆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上開建物係土地其他共有人所有。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屬都市計畫外,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現況為住宅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龍目段 970地號
1,902.6 m2 × (1/27) × 5,500 元 - 57.6 萬元
= -18.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0
1拍 不點交
18.5 坪 / 45 萬
2024/7/10
2拍 不點交
91.8 坪 / 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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