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3橋金職申134

高雄市大樹區興山路29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3拍 不點交 待拍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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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7/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54.6
保證金:
11
總坪數:
3.6
坪單價:
15.1萬/坪
持分地坪:
16.5 坪
公告建坪:
3.6 坪
總現值:
26.1 萬
拍後增值:
-2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3.6 坪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興山段 533地號,面積 128.4 m2,持分 1/5,22.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大樹區 興山段 535地號,面積 287 m2,持分 1/10,25.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高雄市大樹區興山路29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193,持分 1/5,7.1 萬
1層:59.71 合計:59.71
拍賣紀錄 (2)
1拍,2024/6/5,總底價 85.1萬,保證金 17.1萬,坪單價 23.6萬/坪,流標
2拍,2024/6/26,總底價 68.1萬,保證金 13.7萬,坪單價 18.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件土地、建物於民國112年12月12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編號1土地上有本件建物、其他建物,部分為水泥鋪面空地,建物無人應門,經鎖匠開鎖進入,客廳天花板塌陷,有蜘蛛網,廚房牆壁水泥剝落,廚房旁房間天花板亦有塌陷,大門旁窗戶插有債務人及共有人信件,查封範圍不含房屋左側尚有獨立出入口之建物及右側雜物間,另據債權人稱經其尋訪鄰居,債務人僅假日居住,平日無人使用;至編號2土土地部分為建物,部分水泥地面、部分為車棚;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本件拍賣土地、建物併同承買,不得僅就拍賣標的部分行使優先承買權。如土地、建物之共有人均行使優先承買權,建物共有人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編號
5.
2土地上有其他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6.
編號1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又該建物部分占用毗鄰之同段
7.
534地號土地,使用關係不明,該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占用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興山段 533地號
128.4 m2 × (1/5) × 4,800 元 - 22.4 萬元
= -10.1萬元
2.
高雄市 大樹區 興山段 535地號
287 m2 × (1/10) × 4,800 元 - 25.1 萬元
= -11.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2
3拍 不點交
21.5 坪 / 172.8 萬
2024/7/17
2拍 不點交
91.9 坪 / 7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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