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2人29946丙

苗栗縣頭屋鄉二岡坪段二岡坪小段60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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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6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
保證金:
3.6
總坪數:
112.4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12.4 坪
總現值:
16.4 萬
拍後增值:
-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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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頭屋鄉 二岡坪段二岡坪小段 604地號,面積 378 m2,持分 1/3,6 萬
2.
苗栗縣 頭屋鄉 二岡坪段二岡坪小段 605地號,面積 737 m2,持分 1/3,12 萬
法院筆錄 (6)
2.
605地號上現況為雜木,惟仍應以實測為準。依據鑑價報告記載:土 地無路可達。
3.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4.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8.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 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 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六、分甲、乙、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 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 縱使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9.
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 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 定之證明文件。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頭屋鄉 二岡坪段二岡坪小段 604地號
378 m2 × (1/3) × 440 元 - 6 萬元
= -0.5萬元
2.
苗栗縣 頭屋鄉 二岡坪段二岡坪小段 605地號
737 m2 × (1/3) × 440 元 - 12 萬元
= -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3
1拍 不點交
51.7 坪 / 460 萬
2024/7/11
2拍 不點交
2,366.3 坪 / 2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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