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春2939甲

彰化縣彰化市南郭段南郭小段213-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8
  • 51 點閱
  • 0 列管
  • 2024/6/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8
保證金:
17.6
總坪數:
9.6
坪單價:
9.2萬/坪
持分地坪:
9.6 坪
總現值:
99.5 萬
拍後增值:
11.5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南郭段南郭小段 213-4地號,面積 379 m2,持分 1/12,8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6/4,總底價 110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11.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南郭路218巷道路;另據鑑價報告 指稱有部分建物占用,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 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 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上開道路占用部分,是否成立公用 地役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 注意。
2.
本件查封物分甲、乙標順序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如甲標或乙標之其中一筆或數筆標的已足夠清償債權及 費用,則其餘投標標的雖已達底價,亦不為拍定。又債務人應自行注意並 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得由本院指定並得於開標後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前由本院撤銷其中一筆或數筆標的之拍定。
3.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 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
4.
甲標標的為彰化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部分綠地(兼作溝渠使用)。又都 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南郭段南郭小段 213-4地號
379 m2 × (1/12) × 31,500 元 - 88 萬元
= 11.5萬元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彰化市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