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物67988

高雄市永安區保安路11巷10之2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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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23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5.6
保證金:
5.2
總坪數:
29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29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27.2 坪
附建坪:
1.8 坪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高雄市永安區保安路11巷10之2號,建號 318,持分 1/3,25.6 萬
一層:80.39二層:80.39三層:80.39屋頂突出物:28.31合計:269.48 陽台17.81
拍賣紀錄 (2)
1拍,2024/6/4,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2拍,2024/6/25,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於民國112年12月4日查封時,
2.
2樓屋況尚可,3樓以上壁癌嚴重,且因無人使用整理,遍 佈灰塵,堆置雜物,4樓前有養鴿,堆滿籠子及糞便。另1樓廚房烹調區上方另有一類似夾層空 間,無實牆,共有人表示之前有欄杆,現以木板隔間,人無法站立其中,僅能做為儲物使用。共 有人亦表示標的建物目前由其與其家人居住使用,已40餘年。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無他項權利設定。
5.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建物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6.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 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7.
本件僅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建物坐落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又土地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 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建物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 於建物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
8.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 意。又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使用權源不明,此部分由拍定人自理。另該建築物 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經訴請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行承擔拆除之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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