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辛11468

屏東縣東港鎮嘉漁街76巷7號

3拍 點交 待拍
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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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1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679.7
保證金:
136
總坪數:
45.6
坪單價:
14.9萬/坪
持分地坪:
33.1 坪
公告建坪:
45.6 坪
總現值:
157.5 萬
拍後增值:
-32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增建坪:
45.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東港鎮 後寮溪段 901地號,面積 177.2 m2,持分 1345/10000,97.3 萬
2.
屏東縣 東港鎮 後寮溪段 902地號,面積 85.5 m2,持分 1/1,380.8 萬
建物 (1)
1.
屏東縣東港鎮嘉漁街76巷7號,建號 617,持分 1/1,201.6 萬
1層:41.792層:41.093層:41.094層:16.93合計:140.9 陽台8.56,花台1.30 (四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拍賣紀錄 (2)
1拍,2024/5/30,總底價 1,062萬,保證金 212.4萬,坪單價 23.3萬/坪,流標
2拍,2024/6/20,總底價 849.6萬,保證金 170萬,坪單價 18.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901地號土地現為道路,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2.
617建號建物坐落902地號土地上,據查封筆錄記載現由債務人居住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 交。
3.
本件拍賣901地號之土地現作為道路使用,與902地號之土地相連並作為前開土地之通行道路,具有依附關係,並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依目的性限縮解釋,901地號之土地共有人 並無優先承買權。
4.
本件土地、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優 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一併承買本件所有標的,不得異議;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 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成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 一之立法精神,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 意。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 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皆為東港都市計畫(63.06.
5.
之住宅區。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 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 權,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拍賣建物,其中部分建物係增建,拍定後就該增建部分,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 買人注意。
7.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東港鎮 後寮溪段 901地號
177.2 m2 × (1345/10000) × 14,400 元 - 97.3 萬元
= -63萬元
2.
屏東縣 東港鎮 後寮溪段 902地號
85.5 m2 × (1/1) × 14,400 元 - 380.8 萬元
= -25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3
3拍 不點交
2.4 坪 / 22.4 萬
2024/7/4
3拍 不點交
32.3 坪 / 45.2 萬
2024/7/4
2拍 不點交
68.8 坪 / 1,090.2 萬
2024/7/10
1拍 點交
79.7 坪 / 8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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