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本件標的於民國112年9月13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標的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229-3號房屋東方緊鄰之空地,故本件標的拍 定後依現況點交。
4.
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 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 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 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5.
依基隆市政府112年8月29日基府產農貳字第1120243147號函該地號無申請 農舍資料等語;基隆市中正區公所112年8月29日基中經字第1120106267號 函略載:本件未有申請三七五租約相關事宜等語;依基隆市政府112年9月5 日基府都建貳字第1120244250號函略載:查本府建築物地籍套繪系統、全 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未有申領建築執照紀錄等語。是本件拍賣之土地有 無法定空地限制或其他使用限制,請應買人另為查明注意。